发布日期:2024-12-16 03:14 点击次数:179
文/务林人
问:想咨询: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人工杉木过熟林(又是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采伐政策?
省林业局回复(20241015):您好!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以及“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竹林采伐经营”。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工林采伐,可以依法办理采伐审批。